上海市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材料

工作方案 2020-10-24 点击:

上海市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材料

  对于在上海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的人们,你们知道到了退休以后申领养老金需要什么材料吗?一起来看看吧。

  申领养老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审批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审批表原件和退休前最后一次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审批材料复印件。

  3、其他材料。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形,另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街镇(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2)局级及以上干部退休,需携带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退休的批文复印件;

  (3)县处级女干部申请55周岁办理退休的,需携带本人自愿退休的书面申请;

  (4)非领导按领导职务确定工资人员、职务职级升降人员、职务职级并行人员、具有警衔的人民警察,需携带相应的工资审批、职务任免、职级晋升审批、警衔变动审批材料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领养老金申请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申领养老金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领养老金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上海市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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